请各研究所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开始组织实施本所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考核工作。
具体要求为:“每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专业实习报告及考核评价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后,由各个研究所(中心)组成至少5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专家考核小组逐一听取学生汇报,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考核评价工作。”
请各研究所于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将本所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全部材料一并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报告及考核评价表》纸质版一份(由研究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打印,实践起止时间不少于一年,实践报告字数不少于5千字,且须加盖实践单位部门公章。)
请各研究所负责人在《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报告及考核评价表》中“四、培养单位考核意见”的考核结果相应等级处打钩并在分管领导处签字,优秀比例不得超过30%。
2、《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份(由研究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打印,须校外导师签字、校内导师签字,加盖实践单位部门公章,各研究所负责人在分管领导处签字)
3、《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计划表》纸质版一份(由研究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打印,须校内导师签字,各研究所负责人在分管领导处签字)
说明:考核成绩由各研究所组成的考核小组按优秀、良好、中等、通过、不通过五级评定,优秀者比例不得超过30%,请各研究所严格控制优秀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