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评选2024年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通知》转发各研究所,请各所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和优秀成果(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实践成果奖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专项奖)评选推荐工作,按时报送推荐结果。一、评审原则成果奖遵循“奖励拔尖、鼓励创新、分类评价、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认真、公开、公正进行评选。二、申报范围1.成果奖按照研究生在学期间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奖励。2.具有我校学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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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9 作者:必赢官网 浏览次数:

现将《关于评选2024年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通知》转发各研究所,请各所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和优秀成果(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实践成果奖“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专项奖)评选推荐工作,按时报送推荐结果。

、评审原则

成果奖遵循“奖励拔尖、鼓励创新、分类评价、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认真、公开、公正进行评选。

、申报范围

1.成果奖按照研究生在学期间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奖励。

2.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

3.申报者可使用最多三项支撑成果申报一项代表性成果奖参评。已经获得过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再次作为支撑成果申报;同一支撑成果不得同时申报学术奖、实践奖或专项奖。

、申报条件

1.学术奖:“聚焦前沿,突出原创”。申报成果应体现学科领域领先水平、具有创造性和代表性。代表性支撑成果包括正式公开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和学术会议论文,已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已结题的研究报告,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以及作品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成果。

实践奖:“穷理践实,突出应用”。申报成果应体现所在专业领域的实践创新性,体现出研究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相应实际问题,可表现为技术应用创新,具有较高经济效益;调研案例报告,具有较高社会价值;文学艺术创作,具有较高社会评价等多种形式。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专项奖:“服务国家,突出贡献”。申报成果应源于国家重大工程和国家急需领域,且具有鲜明的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特征,在解决关键科学问题和核心技术难题中取得重大突破。

2.文字性学术成果须是申报者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负责人,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发明专利须是申报者位列发明人前两位(导师第一位),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须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选择作者位次“共同第一”,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

3.支撑成果应为2024年4月30日之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

重要说明:学术论文必须是“正式公开发表”,接收录用、文章清样、未正式发表、网络在线发表(online)或仅有DOI编号等情形的均不符合优秀成果申报要求。

、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原则上以当前规定学制范围内的在学博士生人数为基数分配各单位推荐指标),各基层单位推荐名额具体如下:

研究所名称

推荐名额

专项奖名额

材料物理化学研究所

3

不超过1人

高分子材料研究所

(含材料表征与分析中心)

3

不超过1人

现代焊接技术研究所

3

不超过1人

金属材料研究所

1

不超过1人

塑性成形与模具技术研究所

(含包装工程研究所)

4

不超过1人

无机非金属材料研究所

4

不超过1人

液态金属及铸造技术研究所

5

不超过1人

总数

23


备注:

(一)各研究所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推荐学术奖或实践奖,推荐奖项之和不得超过分配推荐指标。专项奖名额单列,可不推荐

(二)学院将组织专家对上述23名候选人专项奖除外进行审核排序,前三名推荐至学校参与校级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评选。其余候选人的成果可评为学院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奖励标准3000元/项)。仅参与校级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评选的同学需严格按照学校通知通过系统提交申请及相关成果材料,其他同学无需提交暨仅最终确定参评校级奖项的同学需要进行系统填报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上述专项奖候选人如有进行审核排序,择优推荐至学校参与校级专项奖评选。未被推荐至学校的专项奖候选人不再参与学院相关奖项评选。

五、推荐及评审流程

(一)请各研究所负责人于4月16日(星期)上午10:00之前将本所推荐参评优秀成果的研究生姓名、学号、优秀成果论文的PDF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201894000013@sdu.edu.cn。邮件主题:***研究所推荐优秀成果。

(二)419日前(星期),学院组织专家对各所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排序。

(三)419-423日学院公示。

(四)4月24日-4月28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组织开展线上申报工作及相关材料收集工作。

五、相关说明与要求

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发表后方可申报。

各所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成果评选推荐。注重从成果本身的学术价值,即创新性、前瞻性、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提倡单纯依分区、影响因子等单项因素排序的简单化做法。

请各所及时提交推荐结果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成果申报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均不再返还。

学校通知详情链接:

https://www.grad.sdu.edu.cn/content3.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64&wbnewsid=20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