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探索构建交叉学科和学科交叉研究生培养新机制,提升学科交叉融合育人能力,促进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成长,引领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山东大学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山大研字〔2018〕96号),现组织“学科交叉导师创新团队”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学科交叉导师创新团队”申报要紧密把握“四个面向”,搭建多学科交叉融合人才培养平台,探索构建交叉学科和学科交叉研究生培养协同机制。申报团队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申报团队应在其交叉学科方向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有基于学科交叉的科研项目支撑,有明确的学科交叉研究生培养目标,有完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2. 团队组建应跨两个以上培养单位、跨两个以上学科门类,有明确的团队负责人和依托培养单位,团队成员有前期合作基础。
3. 团队中招生导师须具备2024年博士招生资格导师,且在校实际工作时间每年6个月以上。同一人员作为招生导师,只能参加一个团队。
4. 申报团队应根据团队建设目标,制定多学科交叉博士生培养方案,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团队制度。
(二)申报办法及程序
1. 申报团队填写《山东大学学科交叉导师团队“博士生专项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学科交叉导师团队“博士生专项计划”申报清单》(见附件2)。
2. 申报材料须经依托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请于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学院,学院汇总上报学校进行评审。
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PDF扫描文档和WORD电子文档)以“申报团队名称+团队负责人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cyb@sdu.edu.cn。邮件主题:学科交叉导师创新团队申报材料(邮箱接收邮件后,设有自动回复)。
3. 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所有申报团队材料(涉密材料除外)向所有申报团队公开。
4. 学校成立校内外专家组,通过材料评审、现场答辩的方式,确定立项团队以及相应专项招生计划,该专项计划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达至立项团队。
(三)其他说明
1. 本次拟遴选总量在25个团队左右。专项计划以专业型计划为主,鼓励40岁以下的年轻导师申报。
2. 专项计划是学校为鼓励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投入的增量性博士生指标,招生计划单列不得变更用途。
3. 学科交叉导师团队的管理,按照山东大学导师队伍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 专项计划博士生的招生、培养、管理、学位授予等等,依照《山东大学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 立项的学科交叉导师团队须提交学科交叉培养年度质量报告,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源支持的依据。
附件:详见学校通知链接:
https://oa.sdu.edu.cn/sdu_cms.jsp?messageId=42a4cdd8-2f63-40ea-9331-237c94c7a0c1